发布时间:2026-07-1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乙酸罐组项目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 宇新化工为满足该公司乙酸仲丁酯装置的原料乙酸稳定、可靠的储存需求,同时为宇新新材乙酸乙酯项目和博科新材乙酸酯项目等转输原料乙酸(按销售乙酸方式转输),拟投资建设新建乙酸罐组项目。该项目主要在该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未新增用地。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在拆除废酸回收处理装置后的原址上建设乙酸罐组(包含2台2500m³内浮顶罐及其配套机泵等);2.在乙酸罐组防火堤外建设尾气碱洗设施;3.在汽车装卸站建设两套乙酸装车设施;4.配套建设工艺管道。 | ||
项目结论 | 1.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泄漏、火灾、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主要有害因素为:化学因素。 2.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泄漏、火灾、可燃液体蒸气爆炸、化学因素。 3.该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为:1)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必须遵循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方针;2)该项目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应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行业、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4.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严格实施后,其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5.该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粤应急规〔2023〕2号)、《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6.该项目建成后能够安全运行,其安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姚 仁 | 1600000000301410 | 44220307995 |
庞凌慧 | 1600000000201140 |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
吕雅伦 | / | 44190222745 | |
覃敏锋 | 1700000000301579 | / | |
黄俊华 | 1500000000301667 | 44180176459 | |
技术负责人 | 张洪澎 | 1100000000100432 | 2308004548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佩琪 | 1500000000301878 | 44180176458 |
报告审核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高义、姚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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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年3月6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资料收集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4月28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