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增西二线外输计量撬比对管项目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 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LNG”或“该公司”)原名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迭福路3号,成立于2008年9月12日,是由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和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0%)共同出资的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良军,注册资本:185515.99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深圳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输气干线,液化天然气和天然气加工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液化天然气的购买、运输、进口、储存和再气化;液化天然气、天然气及其副产品的输送和销售;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的运输和销售;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和槽车的租赁、运营及仓储等其它相关业务。 根据《油气管道计量及交接技术规范 第1部分:输气管道》(Q/GGW 02004.1-2022)要求,计量撬均应有计量比对管,目前LNG接收站外输管线中大鹏外输计量撬和深燃计量撬均有计量比对管,西二线外输计量撬为利废项目无计量比对管。故拟对西二线外输计量撬进行改造,增设计量比对管。 本项目计划将现有西二线计量撬整体拆除,然后返厂进行改造,改造后经厂家检验合格后运输至现场进行安装。改造包含增设比对回路,并将撬内的手动球阀5601更换为电动强制密封球阀,手动球阀5401、5501更换为电动球阀,计量撬输送压力、流量不变,设计输量为1500×104Nm3/d~3000×104Nm3/d,设计压力与原站场保持一致,进站气液联动阀门前设计压力为13.9MPa,阀门后设计压力为9MPa,设计温度为1~10℃。 | ||
项目结论 | 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增西二线外输计量撬比对管项目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能够满足《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设计规范》(GB51156-20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等标准规范要求,项目安全风险可接受。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丁禹 | 1700000000200529 | 52110111059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姚仁 |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
黄俊华 | S011044000110192002667 |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
袁景辉 | 0800000000303906 | 10050010167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技术负责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驰毅 |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 |
报告审核人 | S011044000110191001027 | 44180176413 | |
技术专家 | |||
评价工作人员 | 黄俊华、丁禹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年6月13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7月11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