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日期: 2026-01-12

项目名称

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项目简介

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根据市场经营的需要,在北区全厂火炬北面、包装及储运仓库北面的预留空地内投资建设“年产85万吨成品油生产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成品油项目”)。

成品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增建设1套原料成品罐组(1个380m³的92#/95#汽油储罐、1个280m³的异辛烷储罐、1个30m³的二甲苯储罐、1个30m³的甲基叔丁基醚储罐、1个100m³的石脑油储罐、1个240m³的89#汽油储罐)、1套调和油装置(含3个240m³调和罐)、1套油气回收设备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2)在园区公共管廊分别铺设1条2723m的DN200原料管道(89#汽油、石脑油、异辛烷)和1条2722m的DN200成品管道(92/95#汽油);(3)在厂区新建1条318m的DN40原料管道(戊烷)、2条795m的DN80原料管道(甲基叔丁基醚、二甲苯)、1条925m的DN200原料管道(89#汽油、石脑油、异辛烷)、1条830m的DN200产品管道(92/95#汽油)。

成品油项目已于2025年9月25日完成中交,并于2025年9月29日完成交工验收。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因此,该公司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对其厂区内的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项目结论

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分级、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措施等方面均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的要求。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估项目组长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评估报告编制人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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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华

1500000000301667

44180176459

黄佩琪

1500000000301878

44180176458

覃敏锋

1700000000301579

44240395403

技术负责人

张洪澎

1100000000100432

23080045482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150000000020097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高义

080000000010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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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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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汪丰梅、李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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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年8月30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核实、与企业交流、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点确认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11月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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