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2-10
项目名称 | 广东能源集团惠州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惠州LNG外输管道大亚湾分输清管站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 ||
项目简介 | 广东能源集团惠州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1日,在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3MA560MY67L,法定代表人:吴捷彪,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肆亿零伍佰玖拾陆万元人民币,住所: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Ⅰ栋12-13号(银基北门对面),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管道运输业;管道运输设备批发;管道天然气的输配、运营(含燃气采购与销售);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管道燃气设备安装、维修;燃气设施、燃气设备及配件、燃气具、家用电器的销售、维修及服务;车用加气(加油)应急站运营、销售;液化天然气储(输)配站运营、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满足下游用气企业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接气需求,该公司拟建设“广东能源集团惠州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惠州LNG外输管道大亚湾分输清管站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该项目已取得由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核发的《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关于惠州LNG外输管道大亚湾分输清管站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惠能重核准〔2022〕10号,2025年8月29日),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大亚湾分输清管站内进行扩建,新增一路分输支路,为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供气,新增分输支路接站内预留阀门XV3001至分输站出站管线西侧围墙外9m,站场用地红线内,新增计量撬、电加热器、调压撬及相关阀门等主要设备,设计输量4.01×104Nm³/h,管道设计压力为9.2MPa,调压后交付压力为3.6MPa,温度不低于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修改公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应急规〔2023〕2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公司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华晟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 ||
项目结论 | 广东能源集团惠州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惠州LNG外输管道大亚湾分输清管站扩建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在采纳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后,其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该项目采用的技术方案选择合理、输气工艺成熟、设备较为先进,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齐向上 | 1500000000200973 | 44180176423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
李尚英 | 1100000000201351 | 44060010710 | |
杨 戆 | / | 44240390043 | |
郑文生 | / | 44210277813 | |
技术负责人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佩琪 | 1500000000301878 | 44180176458 |
报告审核人 | 任占凤 | 1600000000201150 | 44070034990 |
技术专家 | 庞凌慧 | 1600000000201140 | 44180176315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齐向上、李雨田 | ||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年5月8日 2025年7月15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核实、与企业交流、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点确认等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