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广东能源集团惠州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惠州LNG外输管道大亚湾分输清管站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日期: 2025-12-10

项目名称

广东能源集团惠州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惠州LNG外输管道大亚湾分输清管站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广东能源集团惠州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1日,在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3MA560MY67L,法定代表人:吴捷彪,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肆亿零伍佰玖拾陆万元人民币,住所: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Ⅰ栋12-13号(银基北门对面),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管道运输业;管道运输设备批发;管道天然气的输配、运营(含燃气采购与销售);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管道燃气设备安装、维修;燃气设施、燃气设备及配件、燃气具、家用电器的销售、维修及服务;车用加气(加油)应急站运营、销售;液化天然气储(输)配站运营、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满足下游用气企业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接气需求,该公司拟建设“广东能源集团惠州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惠州LNG外输管道大亚湾分输清管站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该项目已取得由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核发的《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关于惠州LNG外输管道大亚湾分输清管站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惠能重核准〔2022〕10号,2025年8月29日),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大亚湾分输清管站内进行扩建,新增一路分输支路,为惠州大亚湾华润燃气供气,新增分输支路接站内预留阀门XV3001至分输站出站管线西侧围墙外9m,站场用地红线内,新增计量撬、电加热器、调压撬及相关阀门等主要设备,设计输量4.01×104Nm³/h,管道设计压力为9.2MPa,调压后交付压力为3.6MPa,温度不低于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修改公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应急规〔2023〕2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公司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华晟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项目结论

广东能源集团惠州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惠州LNG外输管道大亚湾分输清管站扩建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在采纳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后,其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该项目采用的技术方案选择合理、输气工艺成熟、设备较为先进,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齐向上

1500000000200973

44180176423

评价报告编制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


李尚英

1100000000201351

44060010710


杨  戆

/

44240390043


郑文生

/

44210277813

技术负责人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佩琪

1500000000301878

44180176458

报告审核人

任占凤

1600000000201150

44070034990

技术专家

庞凌慧

1600000000201140

44180176315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齐向上、李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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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年58

2025年715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核实、与企业交流、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点确认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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