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0-1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金属冶炼部分)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股份”或“该公司”)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7〕117号文批准,由原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名为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独家发起,并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02311293467,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肆亿贰仟叁佰捌拾肆万伍仟伍佰玖拾元,法定代表人:兰银,住所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该公司属于钢铁行业,主营黑色金属冶炼加工,金属制品、焦炭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产品主要包括特棒、工业线材、建筑材、板材,广泛应用于汽车、机械制造、能源交通、航天航空、核电等行业。 该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保卫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明确了总经理、总监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建立了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并为全体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炼钢厂作为中南股份二级生产单元,下设一工序、二工序,设管理科室2个(生产安全室、设备管理室)、车间4个(炼钢车间、连铸车间、公辅车间、维检车间),现有职工人数为1071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人(其中厂部5人,车间10人),并配备金属冶炼注册安全工程师,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炼钢厂一工序主体工艺设备系统主要包括:3座120t转炉、1座双工位脱硫站、3座LF炉、1座RH炉、1#方坯连铸机(6机6流)、2#方坯连铸机(6机6流)、3#方坯连铸机(5机5流)、4#板坯连铸机(宽厚坯)、桥式起重机等。 炼钢厂二工序主体工艺设备系统主要包括:2座130t转炉、1座双工位KR脱硫站、1座RH炉、3座LF精炼炉、1座VD炉、6#方坯连铸机(7机7流)、7#大方坯连铸机(5机5流)、8#方坯连铸机(8机8流)、桥式起重机等。 炼钢厂均采用顶底复吹转炉炼钢,是以铁水、废钢、铁合金为主要原料,不借助外加能源,靠铁液本身的物理热和铁液组分间化学反应产生热量而在转炉中完成炼钢过程。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涉及的煤气、氧气、氮气、氩气等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中高温设备、特种设备较多,立体、交叉作业频繁,炼钢主要工艺流程为高炉铁水—铁水预处理—转炉炼钢—炉外精炼—连铸—出坯,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从系统安全分析,其在生产及作业过程中存在其他爆炸(高温金属熔融物爆炸)、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淹溺、坍塌、粉尘危害、噪声危害、高温危害等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特别是炼钢过程中发生钢水/铁水爆炸,煤气中毒或火灾爆炸。 近三年来,炼钢厂在提升本质安全和响应国家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多项技术改造和更新;进行形式多样化的安全文化建设,如员工行为观察、岗位规程稽核、员工上台讲安全、开展全员“轮值安全员”活动、开展每月违章举报奖励和隐患排查积分奖励、开展安全事故“回头看”活动、推进“带规程进岗位”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等;开发运用炼钢生产智能管控系统,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有效防控及煤气危险区域远程集控,智能化自动监控铁包状况;建设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预警平台,关键连锁参数进入到公司“生产经营系统”、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工贸企业安全监控平台和宝武集团安全风险预警平台,实现关键连锁数据的实时监控、预警。 炼钢厂采用顶底复吹转炉炼钢、连铸生产方坯及板坯等产品,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行业代码及类别名称为C3391(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行业代码及类别名称为C3130)黑色金属铸造,依据《金属冶炼目录(2015年版)》(原安监总管四〔2015〕124号)属于金属冶炼。金属冶炼行业的安全管理具有产业链长、涉及面广、管理幅度大、生产工艺复杂、管理难度大、高温、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多、管理风险大等特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
项目结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炼钢安全规程》《炼钢工程设计规范》《连铸工程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对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金属冶炼部分)的安全现状进行评价,通过对其证照文书、总图布置、建筑及工艺布置、生产工艺安全、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安全管理与事故应急、特种设备与强制检测设备设施、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钢八条”等方面进行全面安全评价分析,该公司在现有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控制下,能够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其安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炼钢厂若能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执行,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自查并整改,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危险作业审批等,则其安全风险可控。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许 强 | 0800000000102201 | 23070025756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谢澄俊 | 1100000000301473 | 44090079429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任占凤 | 1600000000201150 | 44070034990 | |
李小平 | 1100000000303496 | 44080060754 | |
技术负责人 | 张洪澎 | 1100000000100432 | 2308004548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S011044000110191001003 | 44180176423 |
报告审核人 | 易光旺 | 0800000000102793 | 44110106138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许强、李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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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年6月19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9月11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