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江门华朴能源有限公司新会大泽燃气热电项目天然气管道及配套设施项目安全评价

日期: 2025-08-1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门华朴能源有限公司新会大泽燃气热电项目天然气管道及配套设施项目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江门华朴能源有限公司新会大泽燃气热电项目天然气管道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属于国家电投新会大泽2×50MW级燃气热电项目的配套项目,为满足大泽电厂的发电机组用气需求,开展新会大泽燃气热电项目天然气管道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拟从广东省天然气主干管网二期干线管道共和阀室接气为大泽电厂供气。

该项目管道分为两段,全长约7.9km(鹤山段3.3km、新会段4.6km)。其中,共和阀室-共和分输站段长度0.47km,管道采用Φ273.1×11.1,设计压力9.2MPa,钢管材质L360N;共和分输站-大泽电厂段长度7.43km,管道采用Φ273.1×6.4,设计压力6.3MPa,钢管材质L290N。全线新建站场1座(共和分输站),改造阀室1座(共和阀室,改造部分由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公司(广东省管网公司)负责)。

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及站场建设新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三届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改)、《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粤应急规〔2023〕2号)、《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4〕19号)的要求,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公司”)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项目结论

江门华朴能源有限公司新会大泽燃气热电项目天然气管道及配套设施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在管道路由、管道选材、工艺设备、站场工程、防腐等设计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油气管道建设、运营的标准、规范,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安全风险可控,项目建成或实施后能安全运行。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

王晓波

0800000000205301

10050010167

张雅丽

1500000000302663

23180172262

李尚英

1100000000201351

44060010710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技术负责人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佩琪

1500000000301878

44180176458

报告审核人

任占凤

1600000000201150

44070034990

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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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曹光明  高  义

5f4fe3b6-e110-49c0-bc96-e2e532e09e92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319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73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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