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日期: 2025-07-1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项目简介

宇新新材料公司厂区内已建成投产年产15万吨顺酐装置和年产10万吨丁酮联产6.5万吨乙醇装置(由该公司原丁酮装置和原BDO装置技改后合并而来),由于业务发展需求,宇新新材料公司对顺酐装置进行扩产改造,投资建设“宇新新材料年产20万吨顺酐扩产项目”,扩产后顺酐装置规模为20万吨/年。

宇新新材料公司该项目建成后,厂区内部分单元危险化学品存在量发生一定变化,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第40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第十一条: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为此,该公司委托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项目结论

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等级与事故控制能力基本相匹配,其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方面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重大危险源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080000000010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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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姚  仁

1600000000301410

44220307995

黄佩琪

1500000000301878

44180176458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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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敏锋

17000000003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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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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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90222745

技术负责人

张洪澎

1100000000100432

23080045482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俊华

1500000000301667

44180176459

报告审核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高义、姚仁

                      26a6a447-b446-43c5-b035-81b14ae07c8b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年4月17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资料收集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6月1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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