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日期: 2025-07-1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化学”或“该公司”)是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红墙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4MA55WARR5U,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利华,住所位于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区油城西路3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红墙股份根据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实现产业链一体化及产品研发需要,利用大亚湾石化产业园的原材料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的地理位置、便捷的海运条件等优势,在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区油城西路3号(惠州市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C4地块)投资建设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以期在做大做强环氧乙烷-减水剂单体-聚羧酸减水剂的产业链基础之上,进一步扩展特种表面活性剂、高端特种聚醚系列产品的研发,优化及延伸现有产业链。

该项目于2021年9月7日取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2108-441303-04-01-939530),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包括4套乙氧基化生产线(即聚醚大单体(3套)及聚乙二醇(1套))、4套丙氧基化生产线(即聚醚多元醇(4套))、3套丙烯酸羟基酯生产线(即釜式2套、管式1套)、2套聚羧酸减水剂复配生产线及厂外EO管道等配套附属设施,配建综合楼、控制室等附属建筑物。

该项目由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了《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号:GTCWS-Y-202108-11),于2021年11月25日取得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惠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15号);由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22年5月23日取得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惠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1号)。

该项目于2022年9月10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11月20日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评定工程质量合格,一致同意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惠湾建消验字〔2024〕第0115号)、(惠湾建消验字〔2024〕第0116号)和《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粤雷检[2025]LX-2-0134号,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0日前)、(粤雷检[2024]-LA-3-0012号,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0日前)。

该项目由广州元景安全评价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试生产前安全检查报告》,于2024年12月20日取得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回执》(惠危化项目备字〔2024〕20号),试生产期限至2025年6月19日;试生产至今,该项目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等各方面运行状况良好,大单体生产线732批次、HHT生产线65批次、羟基酯生产线108批次、聚醚多元醇生产线96批次,出现12个批次不合格品,其中产品关键指标合格率100%,色度、外观合格率98%,不合格品全部经过滤和脱色处理合格,发现的异常情况(如阀门运作频繁、泵异常振动、管道泄漏等)均已得到及时解决(如调整阀门PID参数、更换润滑油、紧固螺栓等),现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该项目以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乙二醇、乙二醇甲醚等为原料,产品有减水剂聚醚大单体、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聚醚多元醇、(甲基)丙烯酸羟基酯、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等五大类,其中丙烯酸羟丙酯(148)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中列名的危险化学品,因此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结论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的安全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配套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5年第79号修订)、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应急规〔2023〕2号)等规定的安全验收条件,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规定的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0800000000102912

/

评价报告编制人

 

1700000000200529

52110111059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

覃敏锋

1700000000301579

44240395403

黄佩琪

1500000000301878

44180176458

技术负责人

张洪澎

1100000000100432

23080045482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技术专家

吕雅伦

/

44190222745

张惠球

/

44180175999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8106365b-c945-4cb9-a717-b021e1af6443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213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527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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