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1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韶关美之锦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韶关美之锦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之锦公司”或“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5日,住所位于翁源县翁城镇华彩化工涂料城B-04-01地块,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29MA4W0N5AXX。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美之锦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取得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韶危化生字﹝2024﹞F0025号),许可范围为溶剂型高分子亚克力压敏树脂(25000吨/年,2828)、TPU树脂(1000吨/年,2828)、溶剂型合成树脂(1500吨/年,2828)、聚酯合成树脂(1000吨/年,2828)、表面处理剂(500吨/年,2828)。 现因市场需求,部分产品销售时,需配售固化剂(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该公司在甲类车间设置固化剂(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分装设施,在甲类仓库内设置固化剂(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储存场所。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固化剂(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1373)。固化剂(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不在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属于分装后进行销售,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
项目结论 | 韶关美之锦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分装场所及设施处于正常状态,经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评价,韶关美之锦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符合要求。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高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美娟 | 1500000000301901 | 36140156071 |
黄佩琪 | 1500000000301878 | 44180176458 | |
覃敏锋 | 1700000000301579 | 44240395403 | |
李雨田 | 1600000000301523 | / | |
技术负责人 | 张洪澎 | 1100000000100432 | 2308004548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S011044000110191001003 | 44180176423 |
报告审核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技术专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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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高义、王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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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年2月19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3月5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