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下堡镇山塘尾石场(以下简称“山塘尾石场”)位于兴宁市水口镇下堡前锋村,是一家露天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山企业;行政区划隶属兴宁市水口镇管辖。 山塘尾石场采矿权人为兴宁市下堡镇山塘尾石场,于2023年6月15日由兴宁市水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换发了最新的《营业执照》,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81789429874X,类型:个人独资企业;住所:兴宁市下堡前锋村;法定代表人为王超。经营范围:露天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建筑用石加工、销售;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打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12月7日兴宁市下堡镇山塘尾石场取得了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其核准项目名称为兴宁市水口镇下堡前锋村山塘尾石场扩建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地点:梅州市兴宁市水口镇下堡前锋村山塘尾,备案项目代码为2012-441481-04-01-175073。 兴宁市下堡镇山塘尾石场原有采矿许可证由兴宁市自然资源局颁发,证号为C4414002010127120100820,采矿权有效期为2021年2月3日至2032年2月3日,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9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为0.1513km2,开采标高为+260m至+135m。 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梅市府办〔2022〕12号)的要求,建筑用石生产规模在2023年12月底前必须达到30万立方米/年,因此,石场将生产规模由29万立方米/年扩大至35万立方米/年,矿区范围无变化,并于2024年2月6日取得了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新核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4414002010127120100820;采矿权人:兴宁市下堡镇山塘尾石场;矿山名称:兴宁市下堡镇山塘尾石场;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5.00万立方米/年;经济类型:私营独资企业;矿区面积0.1513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玖年,自2024年2月6日至2033年2月6日。新旧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开采深度均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