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1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五华县梅华龙烟花爆竹批发经销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五华县梅华龙烟花爆竹批发经销有限公司从事爆竹类(C)级、喷花类(C、D)级、旋转类(C、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D)级、组合烟花类(C、D)级批发经营业务,其烟花爆竹仓库区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高塘村大径圣公岩,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区有《自留山(自留地、耕地)租赁合同》(见附件)。该烟花爆竹仓库区已取得原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梅州市气象防灾技术中心对库区进行防雷检测,出具了合格的《防雷装置年度检测登记》和《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该烟花爆竹仓库区内建筑物有:1栋烟花爆竹仓库、1栋值班室、1栋展厅、1栋泵房,烟花爆竹仓库建筑面积为966.94m2,因与东北面S120省道安全距离不足100m,封闭闲置500.54m2,使用面积为466.4m2,计算药量为9吨(按含药量计算),烟花爆竹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耐火等级为二级,框架砖墙结构,轻质易碎结构屋面,分为2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设有4个安全出口,所有门为外开式防火门,设有挡鼠板,库房设有上、下通风窗,并在通风窗上设有铁丝网。主要出入口设有人体静电导除装置。 该公司现有员工7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含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3人。  | ||
项目结论  | 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安全评价小组通过对五华县梅华龙烟花爆竹批发经销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安全现状进行深入的检查、辨识,分析和评价后得出如下结论:五华县梅华龙烟花爆竹批发经销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现状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条件,具备经营爆竹类(C)级、喷花类(C、D)级、旋转类(C、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D)级、组合烟花类(C、D)级产品的安全条件。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任占凤  | 1600000000201150  | 44070034990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李尚英  | S011044000110191001048  | 44060010710  | |
蔡义佺  | 1100000000301509  | /  | |
郭学永  | 0800000000103805  |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技术负责人  | 王利明  | 1800000000100183  | 15090063269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向上  | S011044000110191001003  | 44180176423  | 
报告审核人  | 汪丰梅  | 1100000000100089  | 44090079661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任占凤、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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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4年5月11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7月16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