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1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陆河县总汇烟花爆竹配送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陆河县总汇烟花爆竹配送有限公司从事爆竹类(C)级、喷花类(C、D)级、旋转类(C、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D)级、组合烟花类(C、D)级批发经营业务,其烟花爆竹仓库区位于陆河县河口镇云峰村委会石街自然村芒头窝岗,占地面积7524㎡,已取得陆河县公安消防大队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陆公消验[2007]第4号。汕尾市气象服务中心对库区进行防雷检测,出具了合格的《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格证》和《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编号为粤雷检[2024]NA-2-122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2日。该烟花爆竹仓库区建有2栋单层的1.3级烟花爆竹仓库,分别为1#爆竹仓库、2#烟花仓库,分别储存爆竹和烟花,建筑面积均为360m2,均为一个防火分区,计算药量均为4000kg,仓库区总储存量为8t。2栋仓库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库房设有高、低侧通风窗,并在通风窗上设有铁丝网和栅栏。主要出入口设有人体静电导除装置。 该公司现有员工9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含1名分管负责人、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3人,其余从业人员3人。  | ||
项目结论  | 广东华晟安全职业评价有限公司安全评价小组通过对陆河县总汇烟花爆竹配送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安全现状进行深入的检查、辨识,分析和评价后得出如下结论:陆河县总汇烟花爆竹配送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现状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条件,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延期条件。  | ||
承担工作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价项目组长  | 任占凤  | 1600000000201150  | 44070034990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齐向上  | S011044000110191001003  | 44180176423  | 
李尚英  | S011044000110191001048  | 44060010710  | |
蔡义佺  | 1100000000301509  | /  | |
郭学永  | 0800000000103805  | /  | |
曹光明  | 1200000000200685  | 44090067206  | |
技术负责人  | 王利明  | 1800000000100183  | 15090063269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驰毅  |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
报告审核人  | 高 义  | 0800000000102912  | /  | 
技术专家  | /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 任占凤、齐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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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4年7月18日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8月8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