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1,4-丁二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日期: 2024-10-1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1,4-丁二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由于业务发展需求,宇新新材公司在现有厂区东南部建设年产12万吨1,4-丁二醇项目。该项目主产品为1,4-丁二醇和氢气,副产品为γ-丁内酯、四氢呋喃、丁二酸二甲酯、粗丁二醇,其中氢气(1648)、四氢呋喃(2071)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列名的危险化学品,建成后需要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项目已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已进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试生产(使用)期限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9月20日。

项目结论

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宇新新材料丁酮装置仲丁酯加氢工艺优化改造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等级与事故控制能力基本相匹配,其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方面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重大危险源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姚  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44220307995

评价报告编制人

 

0800000000102912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覃敏锋

1700000000301579

/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驰毅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姚仁、高义

1739003810983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4年7月31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资料收集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8月2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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