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埗末站改造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日期: 2024-10-1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高末站改造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04年02月23日成立,主体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为郝云峰,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0-11层。主要经营范围为天然气的购买、运输、进口、存储和经营。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高埗末站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埗末改造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造

4)总投资金额:3450万元,其中安全投入225万元

5)建设地点:东莞市高埗镇深燃高埗热电厂内

6)建设内容:

利用高埗电厂末站原站场DN300 BA-65670预留阀门接口,新增进出站截断阀、过滤、计量、流量调节等工艺设施;预留临时清管接口;排污接入站场原有排污池;迁改放空立管;利用高埗电厂水处理车间二楼部分办公用房设置站控楼一座,含操作室、控制及通信机房,将深燃高埗热电厂水处理车间二楼紧邻大鹏操作室的储物仓库改造为UPS间和库房。

大鹏公司高埗末站为有人值守站,定员4人。

项目结论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埗末改造工程项目相关资质齐全,主体工程的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设备、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比较健全。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埗末改造工程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丁禹

1700000000200529

52110111059

评价报告编制人

高义

0800000000102912

/

姚仁

S011044000110192002765

/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王晓波

 0800000000205301

10050010167

赵宇明

1700000000301680

44180201227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驰毅

S011044000110193002030

/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高义、丁禹

1739002986611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4816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92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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